科举考试中的舞弊与反舞弊(2)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对于考场内的抄袭、换卷、传递字条等舞弊行为,朝廷则规定考生间隔入座,并建了高楼,专门监视考生的一举一动。 “铁手腕”严惩舞弊 考生的舞弊与
对于考场内的抄袭、换卷、传递字条等舞弊行为,朝廷则规定考生间隔入座,并建了高楼,专门监视考生的一举一动。
“铁手腕”严惩舞弊
考生的舞弊与朝廷的反舞弊争相斗法,考生频频出招,朝廷则见招拆招。然而“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”,朝廷少数人的智慧终究难以应对千万考生的“奇技妙招”。于是,朝廷只得用异常严厉的惩罚措施来威慑考生。
惩治科举舞弊力度最大的朝代是清朝。清朝对于考生“通关节”“枪替”以及考官徇私舞弊等行为,一经发现都要判处死罪。顺治年间,大理寺左评事李振邺担任考官,自拟了几十个“关节”条子,公然向考生出售。被人举报后,李振邺与另外四名兜售“关节”条子的考官及两名舞弊考生一同被处斩,家产抄没,全家108口人被流放关外。雍正年间,河南学政俞鸿图在当地的一个油店,暗中“售卖”秀才,凡是递送银子的考生都能通过考试。就这样,俞鸿图一共“卖出”了47名秀才,赚取了贿银1.4万余两。案发后,俞鸿图立即被处斩。咸丰年间,当朝军机大臣兼内阁大学士柏只因听人说情,录用了一名举人,事后竟被弹劾,最终人头落地。柏也成为因参与科举舞弊而被处以极刑的官职最高的大臣。
科举制自隋代创立至清代灭亡,存在了1300多年。在这1300多年中,既有说不尽的十年寒窗一朝高中,也有道不清的不学无术科场舞弊。
“通关节”屡禁不止
“通关节”是科场舞弊手法中最为普遍也是最难禁止的一种。所谓“通关节”,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“走后门”,考生通过贿赂考官,使其为自己的卷子判高分,以赢得“金榜题名”的机会。
在唐代,科举考试看重考生的诗才。于是,很多考生便在考前把自己的诗词文赋献给当朝名流,让他们在判定名次时为自己说话。因此,唐代科举常常在考试之前就已经内定了名次。唐代诗人杜牧曾经将自己所写的《阿房宫赋》投给当时的朝臣,受到20多位大臣的一致赞赏。然而,由于考试的前几名早已内定为权贵子弟,杜牧最终只列第五。
为了杜绝“通关节”,宋代推出了两项反舞弊措施——“糊名”和“誊录”。所谓“糊名”,就是将考生的姓名、籍贯等信息糊起来;所谓“誊录”,则是将考生的考卷重新抄录一遍,将抄录本拿给考官审阅。这两项措施使考官无从辨认考卷出自哪位考生之手,避免了考官给特定的考卷判高分。
“糊名”和“誊录”推行以后,有效遏制了徇私舞弊之风。有一年,大文豪苏轼的门生李参加科举考试,适逢苏轼担任主考官。苏轼希望李高中,便在阅卷之时仔细辨认他的考卷,发现一篇文章颇似出自他之手,便欣喜地说:“此人当拔得头筹!”然而,后来才发现,这份考卷竟然是另一名考生章援所写,而李却不幸落榜。北宋国子监学生郑獬曾因不满国子监祭酒给自己的初定名次,而专门写信将祭酒大骂一通。祭酒恼羞成怒,发誓要让郑獬名落孙山。到了正式考试时,那位祭酒发现一份考卷很像郑獬的文风,便立即将其淘汰掉。然而阅卷结束之后,祭酒才发现自己认错了考卷,而郑獬居然高中状元。
这两个例子印证了“糊名”“誊录”的效果,然而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,考生们想出了破解的办法。不久,另一种形式的“通关节”就蔓延开来。考生通过在考卷上做暗记,即在段末以“也矣”“也欤”“也哉”等虚词标记,或在文中使用特定的生僻字,然后将暗记写在条子上递给考官。如此一来,考官便能从众多考卷中找出这位考生的卷子。
例如,清朝咸丰八年,考生罗鸿绎事先向考官李鹤龄递了“通关节”的条子,约定三场考试中,第一篇文末用“也夫”两个字,第二篇文末用“而已矣”三个字,第三篇文末用“岂不惜哉”四个字,最后再以“帝泽”两个字结尾。李鹤龄依据这几处暗记,果然找到了罗鸿绎的考卷,写下了“气盛言宜,孟艺尤佳”的评语。结果,罗鸿绎高中举人。
舞弊手法花样迭出
除了“通关节”,舞弊的方式还有“枪替”、“冒籍”、“夹带”、泄题、互相抄袭、割换考卷、场内传递等十几种。
“枪替”就是找人替考,受雇替考的人被称为“枪手”。这种舞弊手法多见于考取秀才的初级考试,有时也发生在考取举人的乡试中。清朝乾隆四十八年,考生岑照请了颇有才学的官员叶道和帮忙替考。后来,“枪替”被人揭发,岑照和叶道和双双被斩。为防止“枪替”,清朝规定五名考生互结联保,并找一到两名廪生认保,一旦发现了“枪替”现象,则五名考生连坐,认保的廪生被革除。
文章来源:《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gygjsszzzz.cn/qikandaodu/2021/0524/548.html